网上有关“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转移”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转移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一、养老保险关系处理
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已建立的个人帐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帐户储存额每月按1/120计发,并相应抵减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
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在进入企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根据本人在机关(或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一次性补贴,由其原所在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补贴的标准为:本人离开机关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资×在机关工作年限×0.3%×120个月。
公务员进入企业工作后再次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原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的本金和利息要上缴同级财政。其个人帐户管理、退休后养老金计发等,比照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职工的相关政策办理。
二、失业保险关系处理
职工由机关进入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职工由企业、事业单位进入机关工作,原单位及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其失业保障按《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人发〔1996〕64号)规定执行。
三、医疗保险关系处理
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流动,在同一统筹地区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转移,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随同转移。职工流动后,除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其他医疗保障待遇按当地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抓紧制定具体办法,认真组织实施。
企业到事业单位社保怎么转
您好,以前交的社保,可以申请续交或调转;工龄计算,只有在连续工作状态下才算工龄;社保具体转的方法:先到您原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部门,让他给您打印一份社保转移单位(五联的)并加盖公章,及一份个人账户缴费记录,拿着这些手续到您现在的单位盖公章,完了在送回原地区社保部门做个人账户转移。(注:您到原工作地区社保局打印社保转移单及个人账户记录时要拿着您和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明,及您现在单位录用证明及录用合同书,还有就是您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希望帮到您,满意请采纳,谢谢。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根据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编办《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规定,职工从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转到企业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照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本人在机关(或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一次性补贴,由其原所在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人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补贴的标准为:本人离开机关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资×在机关工作年限×0.3%×120个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职工由企业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已建立的个人账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每月按1/120计发,并相应抵减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转移”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本文来自作者[雪爪鸿泥]投稿,不代表濮阳号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pyyp.cn/py/1189.html
评论列表(3条)
我是濮阳号的签约作者“雪爪鸿泥”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转移”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转移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保险小编帮...
文章不错《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转移》内容很有帮助